臺南市私立南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電腦軟硬體設備申請辦法
民國92年2月初訂,91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
民國97年8月資訊中心修正通過,98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
一、目的:本校資訊中心為使本校學生和教職員充分使用電腦資訊資源,特訂定本辦法。
第一條
各單位軟、硬體設備採購諮詢。
第二條
各項行政、教學軟體評估與發展。
第三條
校園網路連線評估與申請。
二、辦法:
第一條
請依需求填妥設備申請表(如附件),經業務主管簽章後,送交資訊中心轉呈校長,經批示後由原申請單
位填寫請購簽呈,連同此申請表進行採購事宜。
第二條
硬體「規格欄」不清楚得不必填寫,「原因欄」請盡量詳細敘述。
第三條
軟體系統需求,請先準備好原始資料,以利評估。
第四條
本辦法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作業流程:
(一)電腦硬體設備採購(調度)流程圖
(附件一)
(二)電腦軟體需求申請流程圖
(附件二)
四、申請表改為A4橫向
五、本辦法經資訊中心通過,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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