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南英商工學年度學生交通安全
教育實施計劃
壹、依據:
一、中等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教師手冊及重要法令。
二、本校現行實施狀況核定。
貳、目的:
一、增進學生交通安全常識,提高交通道德,遵守交通
規則,維護交通秩序,以確保自身安全。
二、由學生本身做起,影響到家庭,擴大到社會。
參、實施原則:
一、交通安全教育,在不影響正常教育原則下,配合新
生訓練、國防通識課程、週(朝)會、班會等時機
及其他相關課目活動實施。
二、交通安全教育與日常生活相結合,充分利用學生
上、放學時間,訓練學生,遵守交通秩序。排隊上
車、重禮讓、守秩序、以養成良好習慣,轉移社會
風氣。
三、提高交通安全教育效果,力求多方配合,充實教學
設備,講究環境佈置,加強宣教及督導,以擴大學
習領域,收潛移默化之效。
肆、實施要領及方式:
一、人員編組:
(1)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本會負責策劃、督導、推動校內交通安全教育之實施。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副召集人由教務主任、校務主任、學務主任及總務主任擔任,會計主任、人事主任、資訊中心主任、圖書組長及主任教官擔任助理召集人,訓育組長、生活輔導組長及全體教官同仁擔任委員,共同編成之。全般業務,由承辦教官負責(交通安全委員會
— 如附件一)。
(2)學生交通安全服務隊:
每學期開學後遴選優秀盡職負責學生擔任之,並完成任務工作編組,協助執行校內及校外交通秩序之維持。
(3)教官執勤編組:
由全體教官依年度校內、外勤務輪值表,至指定地點擔任學生上、放學時段交通安全導護,並至校外巡查無照騎乘機車及糾舉違反交通規則之同學。
(4)老師交通安全編組﹝校外巡查、校車檢查﹞:
校外巡查由全體老師共同編組之,依校外巡查重點地段,查察無照騎乘機車同學;另亦編組老師,不定期查驗搭乘校車同學乘車狀況。
(5)校車正、副車長:
為掌握校車安全狀況及有效維持乘車秩序,各車遴派在校期間表現良好之同學擔任正、副車長,並依正、副車長須知執行工作職掌,透過口頭、電話或校車日誌反映校車問題。
二、教育訓練:
(1)交通安全一般課程,以教師手冊所列為基準,為有效實施有關課目,以配合國防通識課程,將學生安全教育,排入「國防通識教育課程預定進度表」。
(2)配合聯課活動,每學期聘請交通警察隊或教育部交通安全教育種子教官實施交通安全常識宣導,以提高學生學習興趣,並輔助教學之不足。
(3)配合班會時間,實施交通安全專題討論,除訂定專題外,並將新聞報導之重大「交通事故」,適時印發班級,實施討論,以提高交通安全警覺,增加事故處理預防之經驗。
(4)利用音樂、美術等相關課程,繪製交通安全圖書、漫畫、製作標誌,教唱交通安全歌曲,及國文寫作以多方配合培養學生學習興趣,加深印象提高警覺。
(5)利用午休、自習及班會時間,實施學生交通糾察隊勤務訓練及交通指揮手勢操作與儀態訓練。
三、宣導:
為擴大交通安全教育效果,每學期由全校分別舉行交通安全圖畫、漫畫、壁報、論文等比賽(實施辦法另案簽核)。比賽完畢,第一名作品除刊載「南英青年」外,全部作品一律展覽於文化走廊,以擴大宣導效果。另將交通相關須知及要求,透過「學務通報」,隨時印發各班宣導,以收教育時效。
四、機車管理:
本校學生凡年滿十八歲,已考領駕照者,均得檢附駕照、行照、強制保險證等影本,經家長同意填寫機車證申請表,核可後得將機車停入校區學生機車專用停車場。
五、腳踏車管理:
本校除校內設立停車場並於永福路、南寧路學校圍牆週邊及校區內,均設腳踏車專用停車位,提供學生停放車輛。
伍、一般協調事項:
一、每學期初及期末配合校務會議或行政協調會舉行交通安全委員之座談會,以策劃、協調檢討本學期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之精進做法與改進方式。
二、漫畫(壁報)比賽協請訓育組辦理。論文比賽請教學組辦理,各項比賽評審完畢,將全部作品送交交通安全教育執行委員,以便統一展覽與刊出。
三、交通安全討論會由執行委員適時印發專題
會請導師指導討論。
四、交通安全教育一般課程進度,請承辦軍訓教育之教官配合學期國防通識課程同時訂定之。
五、請總務處,每學期依據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之決議或檢討有關校內外環境佈置,適時完成,並會同生活輔導組加強學生腳踏車之管理。
六、請各教官依勤務表分配任務,每日上、放學督導交通糾察,確實執行勤務並維護學生路隊秩序。
陸、督導與獎懲:
一、校長及各處、室主任、組長負責督導本校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一切事宜。
二、交通糾察隊由生輔組長總督導考核,其餘教官協助督導考核,每學期簽辦獎懲乙次。
三、推行交通安全教育有績效之教師、教官,期末提報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認同後,建請校長獎勵之。
柒、本計劃經校長核可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