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產管理
(1)財產管理規則之擬訂與修正。
(2)財產購置、變賣、招標、定約等事項。
(3)財產增減之造報。
(4)財產定期清點與耐用年限之評定。
(5)土地及建物產權管理手續之辦理。
(6)財產之分類及列冊。
(7)財產之保管與清理。
(8)財產損壞報廢之處理。
二、物品管理
(1)物品之採購及報廢。
(2)物品保管與分發使用及登記。
(3)物品之出借、收回登記。
三、安全管理
(1)預防災害各項防護措施。
(2)學校防災、防火、防護工作及器材設備與
保管。
(3)水電設備及飲用水安全管理。
(4)門禁訂定及執行。
(5)災害發生時之搶救與善後處理。
(6)各項安全管理辦法之擬訂與修正。
(7)學生腳踏車之管理。
(8)教職員工車輛停放之管理。
四、車輛管理
(1)校車及公務車使用及管理辦法之擬訂。
(2)車輛之購置等事項。
五、校舍管理
(1)辦公廳所之分配、佈置、設備整潔等事
宜。
(2)環境之佈置、設計、衛生、美化等事宜。
(3)規劃校舍營建、發包、監督及驗收等事
項。
六、集會場所管理
(1)集會場所管理辦法之擬訂。
(2)各項集會或典禮之事前準備工作。
(3)其他供應接待事項。
七、工友管理
(1)擬訂工友管理辦法與修正。
(2)工友名額及工作之分配。
(3)工友技能之訓練與督導考核。
(4)工友輪值管理。
八、修繕工程
(1)擬訂營繕工程計畫。
(2)預算編擬及申請事項。
(3)招標比價訂約辦法。
(4)監督修繕工程。
(5)驗收修繕工程事項。
九、環境衛生管理
(1)美化環境計畫之擬訂與實施。
(2)樹株修剪及雜草割除。
(3)環境清掃及溝渠疏通。
(4)教室桌椅及廁所維修。
十、代辦書籍
(1)代訂學生教科書。
(2)學生教科書之分類整理。
(3)協助學生教科書之發放。
(4)學生教科書退還書事宜。
十一、其他有關庶務事項 |
一、文書處理
(一)文書處理辦法之擬訂與修正。
(二)印信典守
1、判行文件之用印。
2、其他。
(三)公文之收發、登記、編號、摘要、分
辦等事宜。
(四)文書之繕發,郵寄文件類別之審查。
(五)文件之傳遞工作。
(六)退稿及歸檔。
(七)文書期限之規定。
(八)文書之保密。
(九)校務會議、行政會報之紀錄及保存、
整理。
(十)總務處行事曆。
(十一)校長指定或交辦事項之辦理。
(十二)統計公文處理時限資料。
(十三)其他有關文書事項之辦理。
(十四)每月公文總檢查。
二、檔案管理
(一)檔案管理辦法之擬訂與修訂。
(二)失效文件之銷毀。
(三)檔案文件之整理裝訂與保管。
(四)年度檔案之分類裝訂。
(五)檔案室之整理與規劃。
三、公文查催
(一)每月公文之總檢查及總整理。
(二)逾期公文之查催及分析。
(三)每月公文總檢查報表製作。
四、特定管制
上級機關或校長交辦、或會議會報重要決議
案之管制追蹤。
五、辦理軍公教遺族事宜。
六、其他有關文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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