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校務發展擬訂短、中、長期發展計劃。
二、研究發展報告之審核獎勵。
三、評鑑計劃之擬訂與執行考核。
四、行政電腦化計劃之擬訂與執行考核。
五、教師進修規劃與執行考核。
六、各科教學實施及研究計劃之擬訂執行考核。
七、各類科科班調整研究、擬訂、執行考核。
八、擬訂學校教學方針及興革大計。
九、擬訂教師任課事宜及考核服務狀況。
十、擬訂教務處有關各項章則及應用表格。
十一、調查、分析、統計各項教學資料及報表。
十二、課程之規劃及改進。
十三、辦理學生預選、選修、加、退選修科目及學程調查等有關事宜。
十四、擬訂教務處各項章則。
十五、配合招生計劃從事相關作業。
十六、配合辦理國中技藝學程事宜。
十七、召開教務會議。
十八、教師上課時數及課程之安排。
十九、教師請假代課、補課、調課之安排。
廿十、教師兼、代課時數之安排及鐘點計核呈報。
廿一、教科書之選定。
廿二、查核教師自編之講義及補充教材。
廿三、查閱教室日誌及核對教學進度。
廿四、舉辦各科教學研究會,研討教學計劃,商定教學進度及教材教法之研究等,落實決議事項。
廿五、查堂及巡視上課情形。
廿六、辦理期中考、學期考、畢業考、模擬考及學科競賽等試務工作。
廿七、編排學生考試之座次及教師之監考。
廿八、假期作業及寒暑假課業輔導之安排。
廿九、抽查學生作業及教師批改情形。
卅十、學生升學之輔導。
卅一、舉行教學觀摩會。
卅二、教師任課時數證明之申請及辦理。(教師任課時數之證明。)
卅三、指導學生課外研究。
卅四、舉辦各種學藝競賽及活動。
卅五、擬訂作業批改次數及檢查作業批改次數。
卅六、訂定教師督導學生自修辦法。
卅七、新課程細部計劃、課程架構及科目內容。
卅八、擬訂新課程實施計劃。
卅九、其他有關教務未列事項。
四十、配合開辦重修學分班課程。
四一、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宜。
四二、擬定改進教學評量補充要點。
四三、配合與本校簽訂實習合作契約之師資培育機構,進行實習內含。
四四、課程調整及修訂,以因應社會變遷及需求。
四五、偶發事件排除與處理。
四六、上級臨時交辦事宜。
四七、其他行政支援。 |
一、辦理新生入學事宜。
二、新生學號之編排。
三、班級人數之分配。
四、註冊須知之擬定。
五、有關學籍上各種報表之填報。
六、學生證之製作及補發。
七、學籍管理電腦化作業。
八、統計班級之學生人數概況。
九、在校生學籍錯誤之更改。
十、原住民、僑生、外國籍學生之個案及管理。
十一、辦理學生復學事宜。
十二、辦理學生休、退、轉學及轉科事宜。
十三、核辦學生借讀事宜。
十四、擬定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十五、辦理各項獎助學金事宜。
十六、段考成績單之製作。
十七、學期、學年成績單之製作。
十八、擬訂改進教學評量成績考查補充要點。
十九、擬定各類特種生之在學學業成績及格標準。
廿、定期調查學生重補修意願之公佈及執行。
廿一、學籍檔案之整理及保管。
廿二、辦理功勛、榮軍子女、僑生、原住民子女等公費生事項之提供相關資料。
廿三、辦理畢業生離校手續。
廿四、畢業證書之製作。
廿五、畢業生畢業證書記載錯誤之更改。
廿六、畢業證書遺失之申請補發。
廿七、畢業成績之整理及存檔之管理。
廿八、選定技優保甄學生及提供升學相關資料等事宜。
廿九、技能競賽優勝學生之保送事項。
卅、受理學分抵免之申請。
卅一、屆滿兵役年齡學生名單之提供。
卅二、辦理大學、四技二專基本學科能力測驗、推薦甄試、技優保送甄試、聯合登記分發學生集體報名事項。
卅三、擬定國民中學校技藝教育學程學生成績考查實施要點。
卅四、偶發事件排除與處理。
卅五、其他有關註冊事項之辦理。
卅六、辦理招生事宜。
卅七、上級臨時交辦事宜。
卅八、其他行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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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擬定教學媒體製作、使用及管理辦法。
二、國中技藝學程補助教學設備的申請。
三、撰寫國中技藝教育學程補助實施計劃。
四、擬定每學期教室分配。
五、全校教室分配平面圖編製。
六、特別教室之規劃、設備及其相關作業。
七、教學材料之領用與管控。
八、教學設備之請購與請修。
九、教學設備之借用與保管。
十、教學材料之統計與請購。
十一、專用教室之借用與管理。
十二、規劃各種補助款業務。
十三、蒐集各種新式教學設備之參考資料。
十四、辦理高中職社區化,進行相關計劃之彙整、業務之執行及成效報告之提出。
十五、協助教學組規畫跨校選課課程。
十六、辦理教師校內進修及相關研習。
十七、配合招生計劃從事相關作業。
十八、偶發事件排除與處理。
十九、上級臨時交辦事宜。
廿、其他行政支援。 |
一、各處室(科)電腦硬體設備規畫與採購諮詢。
二、各處室行政軟體開發與維護。
三、擬訂全校資訊教育發展短、中、長期計畫。
四、校園網路之建置與維護。
五、統籌全校電腦教室管理與維護 。
六、規劃網路資源暨軟硬體設施。
七、推動資訊教育工作。
八、本校網頁資料維護更新與控管各單位網頁編製。
九、教職員工電子郵件服務。
十、校內資訊研習之規畫與辦理。
十一、配合第二專長班與社區資訊推廣教育之推動。
十二、配合招生計劃從事相關作業。
十三、視聽器材租借管理。
十四、偶發事件排除與處理。
十五、上級臨時交辦事宜。
十六、其他行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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